集美大学2018年本科辅修专业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8-06-20 发布人: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8年本科辅修专业实施工作,根据《集美大学本科主辅修制管理暂行办法》(集大教〔2013〕13号)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对象、学制、最低毕业学分

1.招生对象:集美大学2016和2017级本科在校生。凡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集美大学本科主辅修制管理暂行办法》(集大教〔2013〕13号)的有关规定及各专业培养方案对招生对象的特定要求。对各专业培养方案中提出的应修读过的公共基础课程,如果申请辅修专业的学生尚未修读过,可在修读辅修专业期间进行补修。

2.学制:根据各专业的不同要求,学制原则上不超过3年。

3.最低毕业学分:不同专业有不同的毕业学分要求,原则上控制在70学分以内。

二、2018年所开设辅修专业、招生人数和学费标准

学院

专业

招生数

学费标准

财经学院

金融学

120

120元/学分

财经学院

会计学

120

120元/学分

计算机工程学院

软件工程

60

200元/学分

外国语学院

英语

160

120元/学分

合计

460

三、申请和审批程序

1.学生申请(2018年6月20日—25日上午9:00)

拟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根据本办法、辅修专业的培养方案(见附件1-5)和自己的实际情况,由学生本人到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每位学生可填报两个志愿专业。

2.学生所在学院审批(2018年6月25日—6月28日下午5:00)

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里对学生的申报条件进行审核,打印出符合条件的辅修专业学生申请表(一式一份),经学生书面签字确认和学院审批后,由学院统一将申请表交给辅修专业所在学院。

3.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审批(2018年6月28日—7月5日)

开设辅修专业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里对申请修读学生进行审核,确定修读的学生名单,并对辅修专业学生申请表进行书面审核,7月5日前将审核后的申请表交给教务处。

4.教务处审批(2018年7月5日—7月中旬)

教务处将根据学生所填报志愿的情况进行择优录取。当填报第一志愿修读人数超过该专业录取人数时,采取择优录取,对于第一志愿未能录取的学生按第二志愿调剂。专业修读人数少于30人,原则上不予开班。教务处审核同意后于7月中旬公布各专业修读学生名单。

四、注册和缴费

经审批,获得修读辅修专业资格的学生,必须在每学期规定注册的时间内,持主修专业上一学期成绩证明和财务缴费票据向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办理当学期注册手续。辅修专业学费每学年收取一次,具体缴费数额和缴费办法另行通知。

五、退修办法

1.无法坚持学习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中止学习的,须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到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办理取消修读资格手续。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出具学习成绩证明,学生凭成绩证明到教务处办理通识选修课相应学分免修手续。

2.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应将被取消或退修辅修专业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3.被取消或退修辅修专业的学生,当学年辅修专业课程修读学费退费办法按《集美大学学生缴费管理办法》执行。

六、档案管理

1.经审批后《集美大学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由教务处存档。

2.学生修读辅修专业期间,其辅修专业的学习成绩由辅修专业所在学院保管,学生修读辅修专业毕业后,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将其辅修专业成绩单、毕业设计(论文)评语、成绩、毕业鉴定材料等送学生主修专业所在学院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3.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试卷,由辅修专业所在学院保管,学生毕业一年后方可销毁。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 集美大学辅修专业(金融学)培养方案

2. 集美大学辅修专业(会计学)培养方案

3. 集美大学辅修专业(软件工程)培养方案

4. 集美大学辅修专业(英语)培养方案

5. 集美大学本科主辅修制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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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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