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集美大学第九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6 发布人:潘淑云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集美大学第九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

奖励工作的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我校第九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就本届教学成果申报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成果要求

1.成果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具有先进的理念和实践,融合当前高等教育发展主旋律、主格调,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培养规律。

2.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2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的成果;申报特等奖和一等奖需4年以上实践检验期。成果截止时间2017年12月31日。

3.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校内乃至省内外产生积极影响的成果。

二、申报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届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加强顶层设计,从学校大局出发,加强学院协作、整合资源、重点突破;结合办学特色及历史积淀,进一步加强成果提炼,进一步挖掘特色和亮点,做好成果的选题切入点、问题总结、研究思路、特色创新、推广价值等内容组织,提高成果申报质量。

三、预申报准备

为提高申报质量,成果完成人请依照集美大学第八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文件精神提前做好材料收集整理工作,届时根据学校通知组织申报。



教务处

2018年1月15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试卷评阅与归档暨2018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部分专任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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