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3 发布人: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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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2018〕18号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的教学运行情况,加强我校日常教学质量监控,根据《集美大学关于期中教学检查的规定》(教务201812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时间

4月30日-5月11日(第10-11周)

二、检查的形式

(一)各学院、各有关单位以自查为主,通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组织听课与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

(二)校教学督导组参加学院师生座谈会,了解有关教学情况;教务处到各教学片区现场检查教学运行情况;

(三)校领导深入课堂听(看)课,了解我校课堂教学质量情况。

三、检查的内容

(一)教学秩序情况。包括本学期教学纪律情况,教学计划变动情况、调课次数统计及调课理由说明。

(二)课堂教学情况。包括各门课程的教学进度与质量、作业布置批改、教师课外辅导、答疑以及重新学习课程开课等情况;了解老师引入课堂派等现代化信息手段,开展混合式教学情况。

(三)教研室(系)开展教研活动情况。包括任课教师教学观摩活动、说课、听课及教研活动等,鼓励教研室组织开展集中听课、评课活动。

(四)检查听课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督促教师按规定完成听课任务,如实做好听课数据的统计工作。

(五)学生学习情况。重点抓好学风建设,了解本学期课堂纪律、学生出勤率、作业完成等情况。

(六)检查教学各环节运行情况。梳理教学各环节运行情况,征求师生对教学各环节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七)课程教材选用、使用情况及做好马工教材的使用和统计工作。

(八)加强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及时整理和归档相关教学档案。

四、工作要求

(一)4月30日之前,各学院制定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召开期中教学检查动员会议。

(二)4月30日-5月11日,学院自查,学校抽查。

(三)各学院于第12周对自查结果进行总结,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并做好整改工作。

(四)对期中教学检查学生和教师反映的意见,学院能协调处理的应及时处理,需要学校协调处理的提交教务处协调解决,各学院应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相关学生或教师反馈。

(五)请各学院于4月30日之前将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包括召开教师代表座谈会和学生代表座谈会的时间和地点)送交教务处质量管理科,于5月16日之前将期中教学检查的总结、各学院期中对我校教学工作反馈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材料(包括附件听课统计表,按教研室分开统计,需列明听课教师详细名单)报送教务处质量管理科。

(六)学校将于第13周召开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会议。

附件:《集美大学听课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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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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